招生技巧:学校收费程序、学费管理报账流程规定
1 收费程序的规定
1.1 原则上,由分校长、营运督导官(或督导员)、咨询收费员负责收取学费。具体操作程序为:收费一记流水账一开发票一开通知书+将发票、通知书交给家长。流水账应按实际发生顺序如实填写,并一式两份由营运督导官和咨询收费员分别保管。
1.2 分校日常收费工作实行收费、记账两条线。收费、开具发票以咨询收费员为主,记流水账以咨询收费员为主,但学籍账必须由营运督导官(或督导员)登记。无营运督导官的分校,分校长负责登记学籍。发票上要注明班号、收费期限,并请家长签字确认(如发票无交款人签字项目,家长可将名字签在学生姓名后)。
1.3 分校及总校登记学籍账时,须注明学生缴费日期、金额、插转班生注明插转日期,退费生要注明退费金额。
1.4 各分校学费、书费要日清日结,做到帐实相符。每晚将当天学费、书费存入学校指定的银行帐户中。分校营运督导官要对当日、当周收入认真核查,督促,检查咨询收费员学费和书费存储情况,不得私存,确保现金安全。
1.5 分校的学费、书费登记表、流水账、学籍档案作为永久性档案,由本分校营运督导官保管,学费登记表存档,营运督导官工作变动时,要把档案资料作为交接的一项重要内容。
2 学费管理的规定
2.1 学费要日清周结,应由咨询收费员将流水账、发票、存折、现金同时核对,清算学费,是否帐实相符。如咨询收费员休息,由值班主任负责清算。学费应每日及时存入银行,确保现金安全。
2.2 所有学费必须记入学费登记表。每周由咨询收费员向总校出纳上交学费:营运督导官向总校会计上交学费登记表。由总校定期向财务督导中心上交学费登记表。
2.3 新生报名或续交学费时,必须按规定开具发票,发票需经家长签字确认,同时开具入学通知书。
2.4 新生报名所交学费不足时,待学费完全补齐时,再一并上交和上报。预交学费须在流水账备注栏中予以体现。
2.5 定期上报的学费登记表要按班级编号顺序依次上报,学籍变动要注明备查,如插班、转班、拆并班、退费、优惠生等特殊情况。
2.6 发票必须如实开具,存根必须上交,存根和记账联数额与所上交学费相等,做到票款相符。存根和记账联上的学生姓名与学籍账相符。
2.7 每周日下午由总校出纳和CFO到各分校收取学费,周一上午出纳收取周日下午和晚上所交学费。总校出纳于周二上午前将收缴的全部学费转入学校帐户,由CFO监控。
2.8 分校内部,营运督导官应每天对咨询收费员收费情况进行核查:总校CFO·和会计应不定期对分校进行学费和学籍核查,每周对出纳帐户进行核查;财务督导中心应不定期对各校进行学费和学籍核查。
2.9 核查中发现问题按照有关处罚决定执行。
3报账程序的规定
3.1 每日值班主任向CEO和财务督导中心上报当天所收学费、书费、退费金额及人数、招生数等,由CEO将学费情况向CFO通报;每周有营运督导官依据流水账及已开具的学费发票,制学费登记表(一式三份,包括总校两份,营运督导官保留一份),由咨询收费员复核,经分校长签字后上报总校会计,同时将已开具的发票营运督导官复核无误后,一并上报会计。
3.2 每周咨询收费员要向出纳报本周分校收入金额,并及时转款,尽量以无折续存的方式划转款项,银行开具的回单有转款人作为转款凭据保存。分校如超过最高额度(2-5万元),营运督导官随时向CFO报告,以便及时转款。
3.3 总校会计要认真核对分校上报的学费发票金额,保证与学费登记表相符。总校出纳要核对分校流水账,保证收到的学费与流水账相符。
3.4 总校会计、出纳在收到分校的学费登记表、教材购销一览表、学费、书费收入后要及时对账,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。向财务督导中心上报的学费登记表、教材购销一览表,总校会计、出纳同时签字。
3.5 各校上报财务督导中心的流动资金表,要由会计、出纳、CFO签字,按期上报。
3.6 二次收费的班级必须由营运督导官通知任课教师,由任课教师提前(启蒙班3次课、基础班4次课)下发收费通知。凡是提前或拖后收费的,均视为管理事故,视情节予以处罚。
3.7 分校无权私自篡改收费期,学校需更改收费期的由CEO批准,CFO报财务督导中心备案。